问:内家拳究竟是怎样的拳术?
答:根据明、清中央政府的档案编撰的《清史稿》、明末清初民间文献黄宗羲的《王征南墓志铭》、宁波地方县志都记载了中国历史上有内家拳,而很多太极拳家又都说太极拳是武当内家拳。那么,内家拳究竟是怎样的拳术呢?这是现代武术界对于内家拳最大的疑团。然而对于这一问题的答案,民国以来是众说纷纭、莫衷一是,分歧争论甚至到了民国以来许多著名武术家与武术专家认为拳术分为“内家”与“外家”的理由是不能成立的、所谓的“内家拳”与“外家拳”是没有什么区别的,不断有著名武术家认为武术没有内家拳与外家拳之分,认为将武术分为内家拳与外家拳是错误的。直至现在,武术被分为内家拳与外家拳还没有得到武术界一致的认同。之所以会出现这种情况的核心原因是“内家拳”的基本概念被忽略了,加上有的人又毫无根据、自以为是地信口臆说,从而“内家拳”的概念又被弄得混乱不堪。
那么,内家拳的概念是什么呢?应该明白:许多事物的概念是随着社会历史的发展而不断发展的。比如汉初时《论语》不属于儒家之“经”而是属于儒家之“传”,然而到了汉末时,《论语》就属于儒家之“经”了,这就反映儒家“经”的概念随着社会历史发展的需要发生了扩大,这种概念变化是得到社会认同的。又如古代几千年的交通工具主要就是马车与帆船,而现代,交通工具包括了自行车、机动车、机动船与飞机,这是社会的需要。“内家拳”的概念也是在发生变化的,比如明末清初时,内家拳中还没有出现“十三势”与“太极拳”的名称,而现代,“太极拳”被称为“内家拳”了。但是,民国后“内家拳”概念的变化充满了牵强附会与不合情理,这些牵强附会与不合情理的“内家拳”与“外家拳”的划分标准与内家拳原来的基本概念不仅无关,而且是不能相容的,以至内家拳原来的基本概念倒被扰乱与排斥了。
民国至今对于“内家拳”解释牵强附会的错误说法可以说是层出不穷的。比如说将流传于武当地区的拳术称为“内家拳”、其它地方的拳术称为“外家拳”。这种说法既得不到历史文献记载的佐证,也不符合推理。因为即使“内家拳”起于“武当道士张三峰”,并不等于内家拳是湖北省整个武当地区的拳术,而《南雷文定》、《宁波府志》与《清史稿》以及武当地区当地的《县志》里也没有民间普遍存在过内家拳的记载。又比如说将与道士有关的拳术称为“内家拳”、与佛徒有关的拳术称为“外家拳”。这种说法也是既得不到历史文献的佐证,也不符合推理。因为即使“内家拳”起于“武当道士张三峰”,并不等于所有与道士有关的拳都是内家拳;自古以来,道与佛的许多文化都是不断相互吸收渗透的,怎么可能内家拳总是与道有关而与佛无关呢?又比如说将有“内功”的拳称为“内家拳”或“内功拳”,没有“内功”的拳称为“外家拳”或“外功拳”,这种说法更是荒诞。因为几乎所有传统的中国武术都是有某“内功”作为基本功的,尤其有“丹田”内容的道家“内功”被许多武术所采用,包括了少林武术也是如此;古代许多文献所记载的中国古代最著名的“内功”如易筋经、道家小周天功、八段锦、六字诀等,许多不论是与道有关的和与佛有关的拳术都是采用的;而且,即使是养生术也是既需要体内锻炼的“内功”与姿势“外功”的,任何武术都是不可能仅有“外功”没有“内功”的,也是不能仅有“内功”没有“外功”的。因此,将拳术分为“内功拳”与“外功拳”是不符合实际的,是很错误的。又比如说将有柔缓动作外形的拳术称为“内家拳”, 动作外形刚烈的拳术称为“外家拳”也是很牵强的。因为柔缓动作在实战中是极难区分的,而在锻炼习练中,“外家拳”也是会有柔缓动作的。比如佛教徒中流传的著名的“柔拳”就是动作柔缓的拳。而任何拳术的攻击必然是具有刚烈外形的。比如王宗岳所说的“发劲如放箭”显然就是刚烈的。又比如说将使用“内劲”的拳称为“内家拳”、 使用“外劲”的拳称为“外家拳”也是十分牵强的。因为“内劲”至今没有一个统一的概念,几乎所有的武术都说使用的是“内劲”;而如果将“内劲”定性为由脚而起的传递性的力量,那么,有许多武术明显都是不同程度使用这种力量的。少林拳著名的拳种“心意拳”明显就是使用这种传递性的力量。由此可见,民国以来反对这种“内家拳”与“外家拳”的分类标准是一种思维正直、严谨、认真的表现。这些“内家拳”与“外家拳”的分类之所以错误,是因为这些分类完全撇开了内家拳原来的基本概念。
那么,内家拳原来的基本概念究竟是什么、或者说内家拳究竟与其它武术有什么不同呢?那就是《王征南墓志铭》中黄宗羲所概括的 “少林以拳勇名天下,然主于搏人,人亦得以乘之;有所谓内家者,以静制动,犯者应手即仆,故别少林为外家”。这段话里,“内家拳”的基本概念是“以静制动”与“犯者应手即仆”。其中所谓的“以静制动”,是十分放松、不主动、不用力的哲理概括,用王宗岳的话说就是“随屈就伸”,用《十三势歌》的话说就是“动犹静”,用《打手歌》的话说就是“沾粘连随”,用杨澄甫先生的话说就是“练太极拳者不动手”,这种“以静制动”的技巧成功的效果是使得“犯者”由于其自己主动的用力与动作“终不得力、处处落空”而站立失控、形成背势,最成功的效果会是“应手即仆”。所以,“以静制动”是所谓“应手即仆”的前提。所谓“应手”,是指随手、顺手。是形容技艺娴熟高超而得法顺当,如《汉书·辕固传》所说的“固刺彘正中其心,彘应手而倒。”而无论从清初黄百家的《内家拳法》里还是清末的《杨氏老谱》里都可以知道:点穴是黄百家《内家拳法》所介绍的“内家拳”与古代太极拳主要的攻击手段。这种攻击手段只要能够成功“应手”,轻则如央视台报道的立即瘫倒;重则如《杨氏老谱》所说的立即毙命,无论何种情况必定都是可以使得“犯者应手即仆”的,从而可以最大限度的实现以弱胜强。这种“犯者应手即仆”就不是单单“以静制动”所引起的,而是发劲攻击了。当然,“内家拳”还有其它的攻击手段。不过点穴这种攻击手段也不是仅仅“内家拳”所具有,不少“外家拳”也是具有的,比如从文献上可以知道,古代的鹰爪拳也是擅长点穴的,只是现在不清楚这两者的机理是不是一样。而创造点穴“应手”成功的条件,由于“内家拳”凭借的是“以静制动”,更容易使得“犯者”站立失控、形成背势,“应手即仆”的可能性和把握也就更大。当然,由于艺无止境,艺高在于人,赛马之马有上、中、下三等之分;“内家拳”的习练者也是如此的,当顶级的“外家拳”习练者与下等的“内家拳”的习练者比试,这样的“内家拳”习练者要想“犯者应手即仆”应该说是困难的甚至是不可能的。但是,对于绝大多数的人而言,“内家拳”凭借“以静制动”使得出现“犯者应手即仆”是完全能够实现的。现在的太极拳虽然点穴功夫已经完全失传了,但借随人而动的似乎被动的“以静制动”或者再加上发劲使得发生“犯者应手即仆”,真正学习了太极拳的人都是有这种体验与经历的。然而,这种“以静制动”的技巧,绝大多数的其它武术是不具有的。绝大多数的其它武术与“内家拳”根本性冲突的、完全不能相容的特点就是“主于搏人”,也就是局部主动的、用力的,所谓是“技巧三分、力量七分”,而且必然都是没有“内家拳”这样彻底的放松。中国自古以来,少林武术与中华许多武术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因而少林武术成为了中华许多武术的代表。而学习“内家拳”,十分重要的、十分根本的、十分关键的一点就是必须认识到不能“主于搏人”、必须“以静制动”。如果是“主于搏人”,那么,即使学习“内家拳”一辈子,也必然仅仅是貌似,即使搏击技术十分的高,实质上也不可能是“内家拳”。由于“内家拳”与其它中华许多武术有着这样本质的不同,古人才将武术分为了“内家拳”与“外家拳”。所谓“故别少林为外家”就是指这种情况。由此可见,将武术分为“内家拳”与“外家拳”是完全必要的、是完全有理由的。由此也可见,武术分为“内家拳”与“外家拳”、或者“内家拳”与“外家拳”的实质区别主要在于是不是“以静制动”这个内在的武术技巧。不是“主于搏人”而是“以静制动”的就是“内家拳”; 是“主于搏人”而不是“以静制动”的就是“外家拳”。是“内家拳”还是“外家拳”与有没有“内功”、 有没有“内劲”等等都是没有关系的。可见,“内家拳”究竟是怎样的拳术,全面的说,就是黄宗羲所概括的“内家拳”的基本概念:“以静制动,犯者应手即仆”。由于点穴术并不是“内家拳”所独有的,所以,“内家拳”最本质的核心概念、与“外家拳”最根本的区别就是“以静制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