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秉慈(1929- )国家级武术裁判。北京通县人。
自1946年起,先后从杨禹廷、史正刚、骆兴武、单香陵、刘谈锋等习太极拳、大悲拳、形意拳、六合螳螂拳及程派八卦掌等。1958年参加全国武术观摩交流大会获太极拳优秀奖。
1959年在第一届全运会上,获太极拳第四名,并获“四好”运动员称号。 1977-1987年获北京市及全国体育训练先进工作者,并获国家体育运动一级奖章。长期从事武术教学训练工作,向大专院校输送学生11名,其中5名在全国各类武术比赛中名列前茅。1980年输送北京跳伞队的韩亦强,与同伴合作,多次创、破集体跳伞世界纪录。多次任全国太极拳、剑及推手裁判。1988~ 1989年参加《四式太极拳竞赛套路》的编写、训练、录相及吴式班的教学。曾长期任国际俱乐部外宾班太极拳教练。1985年赴新加坡讲学。三次赴日本教学,或任东京太极拳协会主教练,或为日本第三届太极拳比赛裁判。现任北京市东城区武术馆副馆长。是中国武协教练委员会委员、北京市武协委员、市吴式太极拳研究会副会长、东城区政协常委、区武协副主席。1987年曾被聘为全国武术学术研讨会评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