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竞赛时间与地点
2010年5月1日---3日于县城
二、参加单位
各武术馆校、社团、有关中学及个人
三、竞赛项目
(一)太极拳、械系列
1、太极拳、械传统套路
(1)各式太极拳:陈式、杨式、武式、孙式、吴式、和式、忽雷架任选一项;
(2)短器械:传统刀术、剑术套路任选一项;
(3)长器械:传统枪术、棍术、春秋大刀任选一项;
2、太极拳、剑竞赛套路:陈式、杨式、武式、孙式、吴式、42式太极拳、42式太极剑任选一项;
3、集体项目:拳、械内容不限,必须配乐。(自备CD音乐盘,不带歌词)
4、太极推手
1、男子设8个级别
48公斤以下级(含48公斤)
52公斤级(48公斤级---52公斤级)
56公斤级(52公斤级---56公斤级)
60公斤级(56公斤级---60公斤级)
65公斤级(60公斤级---65公斤级)
70公斤级(65公斤级---70公斤级)
75公斤级(70公斤级---75公斤级)
75公斤以上级
女子设3个级别
50公斤以下级(含50公斤级)
55公斤级(50公斤以上---55公斤)
55公斤以上级
四、参加办法
(一)每单位可派领队一人,教练1--2人,运动员28人,男女不限;
(二)每位运动员必须选派拳术、器械各一项,太极推手运动员必须参加一项太极拳套路比赛。
五、竞赛办法
(一)本次比赛为团体、个人赛
(二)本次比赛采用国家体育总局武馆中心2006年8月审定的《传统武术套路竞赛办法》(试行),本竞赛办法可从河南武术网或中国武术网社会部文档中下载。
(三)太极拳、械系列
1、太极拳、械传统套路必须是以最具传统风格特点的技术动作为基本内容的套路形式,有太极拳、械竞赛套路内容者不予评分。
2、42式和陈式、杨式、武式、孙式、吴式竞赛太极拳,42式太极剑,分别采用原国家体委武术研究院编印的《太极拳竞赛套路》,《四式太极拳竞赛套路》,1996年编印的《武式太极拳竞赛套路》和1991年编印的《太极剑竞赛套路》。
各式太极拳演练时间4---5分钟,竞赛套路演练时间5---6分钟,传统太极剑和42式太极剑演练时间3---4分钟,其他太极器械演练时间不得少于1分钟。
太极推手采用中国武术协会审定的《太极推手办法》(试行)及新研讨修改的办法。太极推手比赛采用单败淘汰赛。
运动员的参赛服装不作规定,但要体现出民族特色,项目特色,运动特色和时代特色。
集体项目必须观赏性强,有主题,有创意,具有较高的审美价值,演练时间为4-5分钟,每队可参加至少8人,男女不限,不足8人,每少1人由裁判长扣0.5分。
六、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各单项男女分别录取前8名;
(二)各单项参赛人数不足8人(含8人)时,减一录取,1--2人不录取名次。
(三)集体项目录取前六名(不足六队减一录取)
七、报名与报到
(一)报名
1、各参赛单位需用A4纸打印填写报名表一份,经单位盖章于2010年4月20日前报送县体育局武术科,逾期不予编排。 联系人:李先生 手机:13619859780
2、凡因本单位(或参赛本人)原因造成的姓名、性别、项目有误,在编排好秩序册后不予更改,并取消比赛资格,望各单位认真填写报名表,审核无误后再报送。
(二)报到
1、裁判员于2010年4月30日早八点到体育局报到,各代表队领队于4月30日下午2点到体育局报到召开领队会议,推手运动员称量体重。
2、各参赛队于5月1日早7:30到县太极武术馆报到。
八、经费
(一)各单位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本着以武养武,以赛养赛的精神。为弥补组织竞赛经费不足,各参赛队在报名时需交参赛费每人50元。
(三)大会负责会费、竞赛、裁判员等费用。
九、裁判员的选派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