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竞赛时间和地点:
2015年9月9日至13日,在四川省峨眉山市举行。
二、主办单位:
国家体育总局武术运动管理中心、中国武术协会、四川省体育局、乐山市人民政府。
三、 承办单位:
四川省武术协会、乐山市体育局、峨眉山市人民政府、峨眉山-乐山大佛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
四、协办单位
峨眉山市体育总会。
五、 参加单位:
(一)国际武术联合会会员协会;
(二)国际武术联合会会员协会认可的本国或地区的武术团体;
(三)非国际武术联合会会员协会国家或地区的武术团体和武术习练者。
六、竞赛项目:
(一)个人项目
1、传统拳术
太极拳类:陈式、杨式、吴式、武式、孙式、和式、东岳等其他传统太极拳。42式太极拳、陈式、杨式、吴式、武式、孙式太极拳等规定套路均归为传统项目。
南拳类:咏春拳、五祖拳、蔡李佛、虎鹤双形、地术拳、其他南拳。
其他拳术类:形意拳、八卦掌、八极拳、通臂拳、劈挂拳、翻子拳、地躺拳、象形拳、查拳、花拳、炮拳、红拳、华拳、少林拳、武当拳、峨眉拳等其他单项拳种的传统拳术(请在附件3中填写具体拳种和套路名称)。
2、传统器械
单器械:刀、剑、棍、枪、朴(大)刀、扇子、匕首、鞭杆、杖、棒、拐、铲、叉、太极剑(含42式太极剑)、太极刀、太极枪、南刀、南棍、其他器械。
双器械:双刀、双剑(含长穗双剑)、双鞭(含刀加鞭)、双钩、双匕首、双鈅、其他双器械。
软器械:九节鞭、双节棍、三节棍、流星锤、绳镖、其他软器械。
(二)对练项目
徒手与徒手、徒手与器械、器械与器械对练。
(三)集体项目
七、参加办法:
(一)每队可报团长、领队、教练和队医各1名,运动员数不限。
(二)每名运动员限报拳术1项、器械1项。可兼报对练和集体项目。
(三)每队限报对练1项。编组限3人以内,男、女可混合编组,不设年龄分组。
(四)每队限报集体项目1项。性别、年龄组不限。不得少于6人(少于6人时不予编排)。
八、竞赛办法:
(一)比赛按中国武术协会印制的2012版《传统武术套路竞赛规则》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二)项目时间
1、传统拳术、器械不超过2分钟(太极类项目除外)。
2、太极拳不超过4分钟。演练至3分钟时,裁判长鸣哨提示。
3、太极器械不超过3分钟。演练至2分钟时,裁判长鸣哨提示。
4、对练项目不少于40秒。(太极对练不超过3分钟,演练至2分钟时,裁判长鸣哨提示。)
5、太极拳和太极器械规定套路减少动作不予扣分。
6、集体项目不超过4分钟,须配乐(自备CD光盘),音乐伴奏中不能出现说唱等内容,若出现说唱裁判长总扣0.1分,未配乐者裁判长总扣0.1分。比赛中,由本队教练或领队负责播放音乐。
(三)年龄分组
儿童组:12岁以下(2004年1月1日之后出生者);
少年组:12岁至17岁(2003年12月31日-1998年1月1日);
青年组:18岁至39岁(1997年12月31日-1976年1月1日);
中年组:40岁至59岁(1975年12月31日-1956年1月1日);
老年组:60岁和60岁以上(1956年1月1日之前出生者)。
九、录取与奖励办法:
(一) 个人项目:按各单项各年龄组别男、女分别设一等奖20%、二等奖30%、三等奖30%。颁发获奖证书和奖牌,其他颁发参赛证书。录取比例均按照实际参赛人数,采取四舍五入的办法。
(二)对练项目:按2人和3人对练,拳术和器械分别录取,录取比例和办法同个人项目。
(三) 各单项各组别男、女报名参赛人数在5人(含5人)以下时,按拳术类、器械类男、女分别在同一组别内编组录取,录取比例和办法同个人项目。
(四)集体项目:按拳术类、器械类(拳术和器械混编项目归器械类)设一等奖20%、二等奖40%、三等奖40%。颁发获奖证书。
(五)设"武德风尚奖"运动队、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主要依据文明礼仪、参赛人数、参赛项目的数量、比赛成绩以及赛风赛纪等方面进行评选,另见评选办法。
十、报名和报到
(一)报名:
1、请各参赛队于8月9日前务必将报名表(附件2)和报项表(附件3)用A4纸打印一式二份,加盖印章后,一份邮寄(以到达邮戳为准)至第五届中国o四川国际峨眉武术节组委会,一份存留本队备份,便于核查。同时发送电子版报名材料至: chuantongwushu@sina.cn和854315859@qq.com。
2、请将运动员本人1寸免冠照片、身份证复印件、责任声明书(附件4)、人身意外保险单及健康证明于报名时一并邮寄至组委会。
(二)报到:
1、请各代表队于9月9日报到。具体地点另行补充通知。
2、请各队务必于8月10日前,将抵达的日期、时间、航班或车次、人数等以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告知组委会,以便接待。
3、入境口岸及交通路线:
-乘火车到峨眉山市。在峨眉山市火车站设有接待站。
-乘汽车到峨眉山市。在峨眉山市客运(汽车)站设有接待站。
-乘飞机到成都双流机场。在机场设有接待站(机场到峨眉山市的车费自理)。
十一、费用
(一)各参赛单位费用自理,请于报名时(8月9日)交付组委会。
(二)参赛费用标准:
1.四星级酒店: 65美元/每人、每天(标准间)
80美元/每人、每天(单人间)
2.三星级酒店: 60美元/每人、每天(标准间)
75美元/每人、每天(单人间)
(三)汇款地址:四川省峨眉山市
开 户 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峨眉山金顶支行
帐户名称:峨眉山市体育总会
帐 号:368701040003476
(四)请各队于报到时将汇款凭证复印件交至组委会。
十二、仲裁委员会和裁判员
(一)仲裁委员会人员组成和职责范围按《仲裁委员会条例》执行。
(二)裁判人员由中国武术协会选派,另行通知。
十三、联系方式
(一)中国武术协会社会活动部
联 系 人: 张晓明 尚德军
联系电话: +86-10 6491 2159
传 真: +86-10 6491 2159
通讯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3号
邮 编: 100029
电子邮箱: chuantongwushu@sina.cn
(二) 第五届中国o四川国际峨眉武术节组委会
联 系 人:许泽兰 李万锋
联系电话:+86-833 555 1155
+86-18181529093/+86-18990610902
传 真:+86-833 554 3542
通讯地址:峨眉山市大佛南路115号(工商银行七楼峨眉山市体育总会)
邮 编:614200
电子邮箱:854315859@qq.com
十四、其他
(一)请各队领队和教练,于9月11日上午9:00按时参加组委会和教练员、裁判员联席会,具体地点见报到须知。
(二)请运动员自行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三)各队报到后,大会医务组将对运动员的身体健康状况进行抽查,如发现问题,取消参赛资格。
(四)运动员须在赛前30分钟参加检录,上场前在检录处等候,3次点名未到,按弃权处理。
(五)比赛无故弃权者,取消本人全部比赛成绩。
(六)比赛运动员服装、器械自备。须穿武术传统形式的服装、武术鞋。
(七)各队报到后,请认真阅读秩序册内容,若发现项目、姓名有异议者,务必于9月10日20:00前,由本人或领队、教练填写申请表并签字递交大会组委会竞赛部(并注明签字人联系电话),经编排记录长审查,若提出申请内容与原始报名表相符者,予以更改,与原始报名表不相符者,不予更改。
(八)若运动员参赛项目有特殊情况需要更改,必须在9月10日20:00前,由领队或教练签字向大赛竞赛部提出书面申请(并注明联系电话),经同意后,每更换一项交20美元。
(九)此规程和规则可在国际武术联合会或中国武术协会下载(www.iwuf.org/www.wushu.com.cn)。
十五、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1 、日程安排.doc
2 、报名表.doc
3 、报项表.doc
4 、责任声明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