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小军说,大武术观的概念是在2009年提出的,在2011年3月首次全国武术协会主席和秘书长联席会议上,正式发出了树立大武术观的号召。经过一年来深入研究和实践取得的成果,不仅坚定了我们牢固树立大武术观的信念,也进一步深化了我们对树立大武术观重要意义的认识。
高小军从多个方面对大武术观进行了阐述,他说,首先,从武术的内容看,丰富多彩的运动形式和文化内涵是树立大武术观的大基础。中国武术协会于上个世纪八十年代进行的武术挖掘整理,认定当时流传有129个源流有序、拳理明晰、特点突出、自成体系的拳种。每个拳种都分别包含着多种多样的功法、套路和格斗训练方法以及器械练习方法。按照现代竞技体育模式演进成的武术套路比赛、散打比赛和功力比赛,也各自包含着多种竞赛样式和竞赛特色。
其次,数以亿计的武术爱好者,构成了实践大武术观的大环境。武术的文化特色,通过肢体动作表现出来。习练武术,不受年龄和性别的限制、不受体质强弱的限制、也不受文化背景的限制,形成了跨年龄、跨行业、跨地域、跨国界的武术传承人和爱好者群体。博大精深的武术文化和广泛的传习群体,只有依托大观念才能促进大和谐,形成大团结,也才能全面融入体育强国建设和国家全民健身服务体系,发挥好以人为本、服务于民的作用。
第三,多样化的武术功能筑起了武术发展的大空间。在中华文化孕育下产生、形成和发展起来的中华武术,区别于西方体育运动的根本点,就在于两者文化内涵的区别形成了不同的文化特色和运动特征。武术具有着其他体育项目不可替代的传承民族文化和弘扬民族精神的作用。2004年中宣部、教育部联合颁发的《中小学开展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教育实施纲要》要求“体育课应适量增加中国武术等内容”。2010年教育部和国家体育总局联合颁发的《关于推广实施<全国中小学生系列武术健身操>的通知》中指出:“武术是中华民族文化的瑰宝,是中小学校体育教学的重要内容,武术教育对培育和弘扬民族精神、促进青少年学生身心健康具有积极作用。”充分体现了中央宣传部门和国家教育、体育主管部门对武术在当代社会的价值和意义的深刻认知与充分肯定。
武术的运动特点和文化特色促成的健身功能、文化功能、教育功能和审美功能等筑起了武术发展的大空间。只有在大武术观念的引领下,才能充分发挥武术多种多样的价值。站在民族和国家的高度来看,作为民族体育瑰宝的武术,对彰显具有中国特色的体育文化,提升国家文化软实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武术全面融入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潮流之中,不仅可以乘十七届六中全会文化政策的东风促进自身发展,同时也能为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文化强国和体育强国发挥武术应有的作用。
第四,大武术观强调通过营造大环境、形成大团结、促成大发展。也就是要将分散于各行各业的武术参与者和有志于弘扬武术的活动家、企业家等团结起来,围绕武术发展整合各方资源,发挥各自优势,集中力量推动武术为当今社会作出更多奉献。
高小军强调,以大武术观为思想基础,就能凝结起发展武术的集体智慧和综合力量,营造出武术发展的大环境与大市场,以互利共赢的广泛的合作和整体优势,推动武术事业的大发展大繁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