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2024年温县第四届武术锦标赛竞赛规程
一、比赛时间
2024年4月18日—22日
二、比赛地点
陈家沟太极拳国际文化交流中心
三、主办单位
温县人民政府
四、承办单位
温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温县教育局
温县太极拳武术文化发展中心
温县体育运动发展中心
五、协办单位
中国太极拳文化研究基地
温县武术协会
温县体育总会
六、参加单位
全县各武术馆校、社团、俱乐部、中小学校等有关单位及个人
七、比赛项目
(一)太极拳比赛项目
1.太极拳、械传统项目
(1)各式太极拳:陈式、杨式、武式、吴式、孙式、和式、26式太极拳、陈式小架、忽雷架任选一项;
(2)太极短器械:传统刀术、剑术套路、太极球任选一项;
(3)太极长器械:传统枪术、棍术、春秋大刀任选一项;(儿童组限报)
2.太极拳规定项目
陈式、杨式、武式、孙式、吴式规定太极拳、42式太极拳、42式太极剑、24式太极拳任选一项;
3.太极拳对练项目
徒手与徒手、器械与器械、徒手与器械项目任选一项。
(二)少林拳比赛项目
1.传统拳术:简化少林拳、七星拳、通臂拳、罗汉拳、大洪拳、小洪拳、象形拳任选一项;
2.传统器械:少林单刀、阴手棍、少林单剑、少林十三枪等任选一项;
3.少林拳对练项目
徒手与徒手、器械与器械、徒手与器械项目任选一项。
(三)推手比赛项目
1.推手比赛运动员年龄16—45周岁(1979年5月1日—2008年4月30日);
2.推手比赛设男子组60公斤级(≤60Kg)、70公斤级(≤70Kg)、80公斤级(≤80Kg)、80公斤以上级四个级别。设女子组无差级一个组别。
(四)集体项目
1.每队限报一项,拳、械内容不限,必须配乐(自备U盘,无歌词说唱),按类别分为拳术类、器械类、拳械混编类划分。
2.单设少儿太极操集体项目(仅限教育系统小学、幼儿园报名),配口令音乐不予扣分。
(五)年龄分组
1.太极拳、少林拳、对练、集体比赛项目分组
(1)儿童组(A组):12岁以下(2012年5月1日之后出生)
(2)少年组(B组):12岁至17周岁(2007年5月1日-2011年4月30日)
(3)青年组(C组):18岁至39岁(1985年5月1日-2006年4月30日)
(4)成年组(D组):40岁至59岁(1965年5月1日-1984年4月30日)
(5)老年组(E组):60岁以上(1964年4月30日前)
(6)集体项目:不分年龄组别
2.推手比赛项目不设年龄分组。
八、参加办法
(一)太极拳、少林拳、对练、集体项目参加办法
1.每单位可派领队1人,教练1人,随队医生1人,运动员人数不限,男女不限;
2.拳术、器械每一个单项不足8人时,均编入相邻组别。
(二)推手比赛项目参加办法
1.每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1人,随队医生1人,运动员人数不限。
2.5人及以下级别参赛运动员上升至高一级别参赛。
九、竞赛办法
(一)太极拳、少林拳、对练、集体项目竟赛办法
1.本次比赛分武术套路、太极推手两个大项比赛,每项比赛计算积分,设比赛团体积分奖励;
2.本次比赛遵循中国武术协会审定的(2012)《武术套路竞赛规则与裁判法》及有关补充规定;
3.太极拳类项目
(1)太极拳、械传统套路必须具有传统风格特点的技术动作为基本内容的套路形式,演练中掺杂有太极拳、械竞赛套路内容不予评分。
(2)规定项目中陈式、杨式、吴式、武式、孙式、42式太极拳、42式太极剑、24式太极拳,分别采用中国武术研究院编印的《太极拳竞赛套路》、《四式太极拳竞赛套路》、1996年编印的《武式太极拳竞赛套路》和1991年编印的《太极剑竞赛套路》。
(3)传统太极拳演练时间3-4分钟(运动员演练至3分钟时,裁判长鸣哨提示);
(4)规定项目必须按照规定套路顺序演练,不得增减和改变动作。每增减一个动作或每改变动作一次,均扣0.1分,累计扣分。演练3分钟,裁判长吹哨后的剩余套路未完成不予扣分。
(5)传统太极剑和42式太极剑演练时间3-4分钟(运动员演练至3分钟时,裁判长鸣哨提示);
(6)太极单刀和其它器械演练时间不少于1分钟(运动员演练至1分钟时,裁判长鸣哨提示);
(7)对练套路演练时间2—3分钟(运动员演练至2分钟时,裁判长鸣哨提示)。
(8)太极拳类集体项目演练时间不少于4分钟,演练至4分钟时,裁判长鸣哨提示。
4.少林拳类项目
(1)少林拳传统项目必须具有传统性,充分体现少林拳的风格特点,不得改变动作。
(2)少林拳传统拳术、器械、对练项目演练时间不超过2分钟。
(3)少林拳集体项目演练时间不少于2分钟。
5.其它
(1)比赛按照各项目运动员比赛顺序,每2~6名运动员一组,同场比赛,分别评分。
(2)集体项目应具观赏性,有主题,有创意,具有较高的审美价值;每队6-12人,男女不限,不足6人,每少1人由裁判长扣0.5分。
(3)运动员的参赛服装不作规定,但要体现出民族特色、项目特色、运动特色和时代特色。
(二)推手比赛项目竟赛办法
1.比赛采用单败淘汰制;
2.比赛采用温县太极拳武术文化发展中心最新制定的《2022太极推手竞赛规则(试行版)》。
十、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太极拳、少林拳、对练、集体项目名次录取与奖励
1.儿童组、少年组、青年组、成年组、老年组各单项男、女均分别录取前8名,颁发获奖证书,按9、7、6、5、4、3、2、1计分。
2.对练项目录取前8名(不足8队减一录取),颁发获奖证书,按9、7、6、5、4、3、2、1计分。
3.集体项目录取前8名(不足8队减一录取),颁发奖匾,按9、7、6、5、4、3、2、1计分;
4.少儿太极操集体项目单独录取前6名,颁发奖匾,本次比赛不参与团体积分。
(二)推手项目名次录取与奖励
推手比赛每个级别按实际参赛人数录取名次。该级别运动员在12人以上的录取前8名,不足12人的组别减一录取,颁发获奖证书,按9、7、6、5、4、3、2、1计分。
(三)各代表队团体名次录取与奖励
1.设套路比赛团体总积分奖,按实际参赛队每单项积分计算,团体总分从高往低降序,团体第一名单位奖励价值5000元训练器材,第二名奖励价值3000元训练器材,第三名奖励价值1000元训练器材。
2.团体代表队设“体育道德风尚奖”6名、“优秀组织奖”6名(评选办法由大会组委会依据赛事中各代表队集体表现决定)。
十一、报名与报到
(一)报名
1.各参赛单位和个人需用A4纸打印填写报名表一份。
2.运动员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带姓名免冠电子照片1张、人身意外保险单(推手项目必交)、填写比赛责任声明书及报名表,加盖参赛单位公章于2024年4月9日前报送县武术中心(黄河路386号),并将报名表电子稿发至邮箱(wxwszxjsg@163.com)。手写稿报名表,不予受理。
联系人:朱苗苗 13523346760
3.凡因本单位(或参赛运动员本人)原因造成的姓名、性别、项目有误,在秩序册编好后不予更改,望各单位认真填写报名表,审核无误后再报送。
(二)报到
1.裁判组学习、领队教练联席会议及比赛时间另行通知。
2.参赛运动员必须在赛前30分钟参加检录,3次点名未到者,按弃权处理。
十二、费用
(一)温县武术中心负责团体总积分奖励的物品购置。
(二)温县体育运动发展中心负责场开幕式、裁判员劳务费和赛事物料准备费用。
(三)温县武术协会负责套路比赛赛事场地电费、保洁费等其他费用。
(四)各参赛单位交通、保险、食宿等费用自理。
十三、其它
(一)仲裁委员会人员组成和职责范围按《仲裁委员会条例》执行。
(二)裁判员由大会组委会选调,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十四、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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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2024年温县第四届武术锦标赛报名表
附件3:2024年温县第四届武术锦标赛责任声明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