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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届浙江国际传统武术比赛七月杭州举行

2015-03-30
核心提示:2015年第十届浙江国际传统武术比赛规程一、日 期:2015年7月10日至12日二、地 点:中国浙江省杭州市三、主办单位:浙江省体育局 ...
  

 
2015年第十届浙江国际传统武术比赛规程
 
一、日    期:2015年7月10日至12日
二、地    点:中国浙江省杭州市
三、主办单位:浙江省体育局
          浙江省人民对外友好协会
四、承办单位:浙江省武术协会
浙江黄龙体育中心
五、竞赛项目: 武术各类《中国武术段位制系列教程》技术及各拳种、各类器械的竞技(规定和自选)、传统单练、对练、集体项目、集体武术基本功和团体综艺项目(详见附件1:报名项目分类编号表)
六、参加办法:
(一)各国家、港澳台地区和国内各地体育局、武术组织、行业体协,各大专院校、中专、中学、小学、幼儿园,各武术馆校、体校、俱乐部、青少年活动中心、老年体协,各企事业、机关团体,各社区、街道、村镇和部队均可组队参赛。
(二)每个参赛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1人,运动员须5人(含)以上,男女不限。境内不接受个人报名(国外、港澳台地区除外)。
(三)参赛运动员达20人(含)以上的团队,可报随队裁判1人。随队裁判年龄在55岁以内,等级为二级(含)以上或武术四段位(含)以上考评员, 能操作电脑。确有裁判和组织能力的社团骨干,身体健康,年龄可放宽至60周岁。随队裁判须经组委会确认后,方可作为大会正式聘用裁判,须交纳部分会务费,其差旅费自理(随队裁判员不能兼报领队、教练和运动员)。
(四)运动员报项规定:
1、每位选手最多可选报3个单练项目(每大类项目中只能选报1项)。
2、每位选手可另选报1项对练、2项集体项目(含集体武术基本功)和1项团体综艺表演项目。
3、不允许超报项目,对练项目不允许报陪练人员。
(五)集体项目须6人(含)以上。
(六)集体武术基本功须8人以上。
(七)团体综艺表演项目须16人(含)以上。
(八)个人全能:凡个人报《中国武术段位制系列教程》单练1项、拳术1项和器械1项单练者,则可计算个人全能成绩(不包括对练和集体项目)。
(九)总团体:凡代表队中个人全能人数达10人(含)以上,则可计算总团体成绩。
(十)运动员年龄、健康状况均由各代表队自行审核,以报名单上盖章或负责人签字后,作为确认依据。如因年龄不实,一经查实则取消该运动员竞赛资格。竞赛期间因健康情况而引发的伤病等,均由各单位和个人自行负责,经费自理。
(十一)参赛运动员必须办理好赛会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未办理者不能参赛。凡委托大会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必须在报名表上注明委托保险;凡自行办理“意外伤害保险”者,报名时须同时提供《意外伤害保险单》复印件,其它医疗保险等均属无效。凡已由学校集体做了意外保险的学生,必须由保险公司出具保险期内的集体名单保险原件复印件。
(十二)参赛人员均须签署《责任声明书》(附件2)。《责任声明书》每队1份,并在报名时上交,凡未签署的选手不能参赛(18岁以下人员还应由监护人签名)。
(十三)60周岁(含)以上选手须持医院(卫生院、医疗站)出具的健康证明方能参加比赛。
七、竞赛办法:
(一)本次比赛为个人单项赛、集体项目赛、集体武术基本功大奖赛、团体综艺表演大奖赛、个人全能大奖赛、总团体大奖赛。
(二)个人全能、总团体、集体武术基本功大奖赛、团体综艺表演大奖赛设奖金。
(三)竞赛规则采用国家体育总局武术运动管理中心2012年审定的《传统武术竞赛规则》和本规程的有关补充规定。
(四)单练项目、对练项目、集体项目竞赛年龄分组:
1、儿童乙组(A组):
A1组:  8岁以下(200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A2组:  8 ~ 9岁(2006年至2007年间出生)
2、儿童甲组(B组):
B1组: 10岁(2005年间出生)
B2组: 11岁(2004年间出生)
3、少年乙组(C组):
C1组: 12岁(2003年间出生)
C2组: 13岁(2002年间出生)
4、少年甲组(D组):
D1组: 14 ~ 15岁(2000年至2001年间出生)
D2组: 16 ~ 17岁(1998年至1999年间出生)
5、青年组(E组):
E1组: 18 ~ 24岁(1991年至1997年间出生)
E2组: 25 ~ 29岁(1986年至1990年间出生)
E3组: 30 ~ 34岁(1981年至1985年间出生)
E4组: 35 ~ 39岁(1976年至1980年间出生)
6、中年组(F组):
F1组: 40 ~ 44岁(1971年至1975年间出生)
F2组: 45 ~ 49岁(1966年至1970年间出生)
7、中老年组(G组):
G1组: 50 ~ 54岁(1961年至1965年间出生)
G2组: 55 ~ 59岁(1956年至1960年间出生)
8、老年组(H组):
H1组: 60 ~ 64岁(1951年至1955年间出生)
H2组: 65 ~ 69岁(1946年至1950年间出生)
H3组: 70 ~ 74岁(1941年至1945年间出生)
H4组: 75 ~ 79岁(1936年至1940年间出生)
H5组: 80周岁(含)以上(1935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
(五)个人全能项目竞赛年龄分组:
1、儿童乙组(A组):10周岁以下  (200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儿童甲组(B组):10 ~ 11周岁 (2004年至2005年间出生)
3、少年乙组(C组):12 ~ 13周岁 (2002年至2003年间出生)
4、少年甲组(D组):14 ~ 17周岁 (1998年至2001年间出生)
5、青年组  (E组):18 ~ 39周岁 (1976年至1997年间出生)
6、中年组  (F组):40 ~ 49周岁 (1966年至1975年间出生)
7、中老年组(G组):50 ~ 59周岁 (1956年至1965年间出生)
8、老年组  (H组):60周岁以上(1955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
(六)单练项目、对练项目、集体项目竞赛名次按划分的区域录取,区域划分为:
1、各国及港澳台地区
2、中国大陆
(七)各项比赛时间的规定:
1、太极拳单练套路完成套路的时间不得超过4分钟;太极器械单练套路不得超过3分钟。凡原套路内容较多、较长,可将套路进行删减,删减原则如下:
(1)凡42式、陈式、杨式、吴式、孙式、武式太极拳竞赛套路、24式简化太极拳和32式、42式太极拳剑竞赛套路必须从起势开始,练至限定时间前1分钟时听裁判长哨音,即可准备收势。未练完的部分可删除。
(2)传统太极拳在不影响本套路技术风格、特点的原则下,可自行作调整与组合。
(3)因套路动作删减和调整后,允许运动员可在任何方向、任何位置收势,不扣分。
(4)《中国武术段位制系列教程》单练须练整套,不受时间限制。
2、木兰新拳系列套路完成时间参照太极拳执行。
3、其它拳种的传统、自选单练项目、对练项目完成套路时间不得超过2分钟,太极拳对练项目完成套路时间不得超过3分钟。
4、集体项目、集体武术基本功完成的时间不得超过4分钟;全国中小学生系列《武术健身操》完成时间与广播操音乐时间同步(使用规定的武术健身操音乐,自备音乐)。
5、团体综艺表演项目的时间不得超过6分钟。
6、完成套路时间超出规定,按《传统武术竞赛规则》规定扣分;所有项目均无时间下限的要求。
(八)集体项目、集体武术基本功、团体综艺表演项目内容、人数要求和年龄组别的确认。
1、凡集体项目采用竞赛规定的套路,因竞赛时间的限制,表演者可对套路动作进行删减和组合;因队形变化需要,也允许补入衔接动作,但须确保原套路动作元素不少于90%。
2、凡选择“武术排舞”、“武术健身操”、“武术健身功法”等健身类集体项目,须含80%以上的武术动作元素。
3、团体综艺表演项目内容、形式不予限制,可将武术动作与其它艺术元素结合,创编具有思想、情景、动作、音乐、服装融为一体的武术艺术表演项目;体现代表队的整齐度、视觉效果和团队精神。
4、所有集体项目均要求有队形图案的变化,音乐与内容、节奏的统一。
5、集体武术基本功项目内容要求:
(1)必须包括正、侧、里合、外摆、拍腿、弹、蹬、踹等8种腿法,每人每种腿法左右不少于4次。
(2)必须包括腾空飞脚、旋风脚、腾空摆莲脚、旋子、侧空翻、鲤鱼打挺、抡背等跳跃翻腾动作。
(3)必须有弓步、马步、仆步、虚步、歇步等五种步型结合手、眼、身、法、步组成的组合动作。
(4)武术基本功的技术规格要求一律以2013年人民体育出版社出版的《武术运动基本训练》(蔡龙云教授著,“浙江武术网”www.zjws.net上可下载电子版)和《趣味武术》(高教出版社出版的段前级教程)为准。
(5)集体武术基本功要求编排新颖、内容丰富、动作规范、结构严密、节奏活泼。队形变化合理,演练整齐划一,体现青少年扎实的基本功功底和教练员教学、训练、创新、指挥才能。
6、集体项目、集体武术基本功、团体综艺表演项目上场人数不得少于规程规定的人数。每少一人,扣0.5分。
7、集体项目选手可跨年龄组参赛,以所报运动员的平均年龄确认年龄组别(不分性别)。
8、集体武术基本功、团体综艺表演项目不分性别和年龄组别。
(九)配乐
1、集体项目可以配任何音乐。
2、集体武术基本功、团体综艺表演项目必须伴奏无伴唱的纯音乐,如不合要求,扣0.5分。
3、单练、对练项目一律不准配乐。
4、比赛音乐一律使用U盘录制,乐曲必须按序录制,比赛时各队必须派1人到播放音乐处负责指挥播放。
(十)个人全能、总团体计分办法与同分处理。
1、个人全能计分办法:
(1)全能成绩计算方法:个人以3个单练项目(即《中国武术段位制系列教程》某段位单练和其它拳术、其它器械各1项)成绩之和计算,得分最高者为冠军,次为亚军,余类推。
(2)全能成绩如遇同分时,则以计算全能成绩的3个项目中获第一名多者列前; 再同时,以获第二名较多者列前,余类推。如仍相等,则以参赛项目中最高得分高者列前;再同时,以获次高得分高者列前;余类推。如仍相等,则以《中国武术段位制系列教程》单练项目得分高者列前。如仍相等,则以其它拳术单练项目得分高者列前。如再相等,则以选手本人抽签决定名次。
2、总团体成绩计分办法:
(1)总团体成绩计算方法:以代表队中10位最高个人全能成绩之和计算。得分最高者,为总团体冠军,次者为总团体亚军,余类推。
(2)总团体成绩如遇同分时,则取计算团体分的10人中单项获第一名项目数量多者为冠军;再同时,以获第二名多者为准,余类推。再同时,则以10人中《中国武术段位制系列教程》单练项目得分高者列前。再同时,则以各代表队派代表抽签决定。
(十一)比赛设“发展武术运动贡献奖”、“武术标准化,从娃娃抓起”贡献奖、“传承中华武术,弘扬民族精神”贡献奖、武坛神童奖、武坛耆英奖、最佳运动队、最佳领队、最佳教练员、最佳运动员、最佳裁判员等奖项。
(十二)参赛选手必须穿具有民族特色、运动特色、项目特色、时代特色的服装参加比赛和表演。
(十三)服装、比赛器材由参赛选手自备。
八、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单练项目按区域、按年龄小组、按性别、按项目类编号,分别录取前8名。如项目编号中相同套路达3项(含)以上,则可单独立项录取名次;不足3项时,则在同一项目编号内不同套路合并录取名次;国外、港澳台地区和境内H组运动员按同一项目编号中不同套路名称分别录取前8名;第1至3名分别颁发金、银、铜奖章和名次证书,第4至8名颁发名次证书。
(二)对练项目按区域、按年龄小组、按男、女或男女混编三类、按项目编号分别录取前8名;第1至3名分别颁发金、银、铜奖章和名次证书,第4至8名颁发名次证书。
(三)集体项目按区域、按年龄小组、按项目分类编号分别录取前8名(不分性别)。第1至3名分别颁发奖杯、个人奖章和证书,第4至8名颁发奖杯和证书。
(四)A组、B组、C组、D组少年儿童选手各单练、对练项目名次录取,分区域,按年龄小组、按性别、按项目类编号参赛人数的前20%为一等奖、40%为二等奖、40%为三等奖。分别颁发金、银、铜奖章和获奖证书。A组、B组、C组、D组少年儿童选手的集体项目(不分性别)分区域,按年龄小组、按项目类编号参赛队数的前20%为一等奖、40%为二等奖、40%为三等奖。分别颁发集体奖杯、个人金、银、铜奖章和证书。
(五)集体武术基本功大奖赛以集体武术基本功的得分高低录取前8名(不分区域、不分性别、不分年龄组别),第1至3名分别颁发集体武术基本功金杯奖、银杯奖和铜杯奖,奖励奖金人民币3000元、2000元和1000元,同时颁发团体获奖证书。第4至8名颁发奖杯和证书,各奖励奖金人民币500元。
(六)团体综艺表演大奖赛以所有团体综艺表演项目的得分高低录取前8名(不分区域、不分性别、不分年龄组别、不分项目类编号),前3名分别颁发团体综艺表演金杯奖、银杯奖和铜杯奖,奖励奖金人民币3000元、2000元和1000元,第4至8名颁发奖杯和证书,各奖励奖金人民币500元。同时颁发团体获奖证书。                                                                                                     
(七)集体武术基本功大奖赛和团体综艺表演大奖赛参赛代表队不足6队时,按参赛队数录取,前3名奖励奖金人民币为2000元、1000元和800元,第4至5名为500元。
(七)个人全能大奖。
1.个人全能大奖:个人全能不分区域,分别录取8个年龄大组的男、女前8名。第1至3名颁发奖金、奖杯、奖章和获奖证书,第4至8名颁发奖金和获奖证书。
2.个人全能大奖奖金:冠军获人民币1500元,亚军获人民币1000元,季军获人民币500元,第四名至第八名各获人民币300元。
(八)总团体大奖:
1、总团体大奖:总团体不分区域、不分性别、不分年龄组别,录取前8名。第1至3名颁发奖金、奖杯、个人奖章和获奖证书,第4至8名颁发奖金、奖杯和获奖证书。
2、总团体奖金:冠军获人民币8000元,亚军获人民币3000元,季军获人民币1000元,第四名至第八名各获人民币800元。
(九)对宣传、组织参赛有特殊贡献的组织或个人授予“发展武术运动贡献奖”。颁发奖金、奖杯和证书。凡组织达80、50、30人以上参赛选手的组织或个人,分别可获一、二、三等奖金,一等奖奖金2000元人民币,二等奖奖金1000元人民币,三等奖奖金500元人民币。
(十)凡代表队选手达15名(含)以上,并以幼儿园“园名”,小学以“校名”报名参赛,或由A组、B组、C组、D组运动员达15人(含)以上组成的代表队,将颁发“发展武术,从娃娃抓起”贡献奖奖牌。
(十一)凡代表队选手达15名(含)以上,并以 “院校名”、“馆、校、俱乐部名”、 “街道名、社区名”、“乡镇名、村委名” 、“机关、企业名”、“段位考试点名”组队报名参赛的单位,将颁发“传承中华武术,弘扬民族精神”贡献奖奖牌。
(十二)在比赛中获得金牌的年龄最小和最大的男女参赛选手,将授予武坛神童奖和武坛耆英奖,并颁发奖牌。
(十三)凡在比赛中能遵守赛场纪律,比赛作风端正,尊重对方,尊重裁判,尊重观众,认真对待每一场比赛,奋力进取,顽强拼搏,赛出水平,赛出风格,胜不骄,败不馁,成绩卓越的参赛代表队、领队、教练员,运动员由各代表队提名,经竞赛监督委员会和专家组确认授予最佳运动队、最佳领队、最佳教练员和最佳运动员称号,并颁发荣誉证书(评选办法及推荐表见附件3)。
(十四)对在执行裁判工作时做到严肃、认真、公正、准确,有责任心的裁判员,由裁判组和代表队推荐,经竞赛监督委员会和专家组确认,授予最佳裁判员称号,并颁发荣誉证书。
(十五)凡报名参加大赛的代表队人员,均发给大赛纪念衫。
九、相关费用
(一)报名费:所有代表队报名人员(含领队、教练、随队人员)均须缴纳报名费,每位人民币200元。凭2011年及以后年份注册有效的中国武术协会个人会员可享受优惠,每位人民币100元(凭有效注册的会员证复印件方可享受优惠;2010年12月31日以前注册的会员证须续注册)。凡200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选手,也可享受优惠,报名费每位100元。
凡报名运动员人数达10人(含)以上的团队,可免任何1人的报名费;运动员达20人(含)以上,可免2人报名费;以此类推。
凡通过网上报名系统直接报名的代表队,每位报名费可再优惠人民币20元。
(二)参赛项目费:
1、单练、对练项目:每位每项人民币100元。
2、集体项目(含集体武术基本功、团体综艺表演项目):每位每项人民币50元。
(三)委托保险费:委托大会办理意外伤害保险的选手,每位人民币20元(请在报名表“委托保险”栏内打“√”)。
(四)随队裁判员会务费:符合规定可报随队裁判1人的代表队,每位自交部分会务费人民币600元(食宿均由大会统一安排),路费自理,其它不足部分全部由大会补贴。
(五)取得2015年浙江省传统武术裁判员培训班合格证书者可申请本次比赛裁判志愿者。经审核确认的志愿者,接到确认通知书后,自交300元会务费汇入组委会账号,路费自理,不足部分全部由大会补贴。
十、报名、报到:
(一)报名截止时间: 2015年6月10日24点报名截止(以寄出日期为准)。
(二)报名时须备齐下列材料,缺一不可:
1、报名表1~4(附件5)。共有4份不同内容的报名表均须认真填写。第1份为代表队人员信息报名表,第2份为个人单练项目报名表,第3份为集体项目、对练项目报名表,第4份为代表队报名费用统计表。报名表必须用统一格式电脑打印,并加盖印章或签名。
2、身份证明复印件(身份证、户口本、护照、中国武术协会会员证任选其中之一则可,提供有效的中国武术协会会员证者,还可享受报名费的优惠价)。
3、《责任声明书》(附件2)。
4、报名费、参赛项目费和委托保险费的汇款单据复印件。
5、“意外伤害保险”单据复印件(自己办理保险者必须交,委托大赛保险者免交)。
6、《健康证明》(60周岁及以上年龄选手须上交)。
(三)报名各项费用汇款单复印件须与报名表同时寄达,缺一不可,否则报名视为无效。
(四)更改报名内容的处理:
1、凡在网上注册报名的代表队,在报名截止日前均可自行修改报名内容,报名截止日后则不能自行更改。网上报名的代表队须在截止日后2天内交寄以下材料到组委会:(1)身份证明复印件(身份证、户口本、护照、中国武术协会会员证任选其中之一则可,提供有效的中国武术协会会员证者,还可享受报名费的优惠价);(2)《责任声明书》(附件2);报名费、参赛项目费和委托保险费的汇款单据复印件;(3)“意外伤害保险”单据复印件(自己办理保险者必须交,委托大赛保险者免交);(4) 60周岁及以上年龄选手的《健康证明》。
2、报名表报出后,如因特殊情况必须改动内容,务必在2015年6月20日以前递交书面申请,并缴纳相应的手续费。每更改一项内容(包括项目号、套路名称、姓名、性别、年龄组别等)手续费为人民币100元(以传真形式递交“更改申请”和“手续费汇款凭单复印件”的时间为准,传真:0571-87906288)。2015年6月20日24时后不受理更改申请。
(五)退赛的处理:2015年6月26日24时以前,因故不能参加比赛者,凭书面申请和县级以上医院证明,组委会可将参赛项目费、委托意外伤害保险费全款退还(报名费除外)。但此日期后因故不能参赛者,所有费用概不退还。
(六)赛前7天左右官方网站和微信网站将公布竞赛日程及竞赛项目比赛顺序,请各参赛代表队关注网上信息,网址:
http://www.zjws.net;微信网号:zjws8888
(七)各代表队最佳运动队、最佳领队、最佳教练员和最佳运动员提名推荐表最迟须在7月11日15点以前寄交到大赛组委会,过期视为自动放弃。
(八)各参赛队可派代表于2015年7月10日9:00至17:00到浙江省黄龙体育中心体育馆(黄龙路1号,杭州黄龙洞风景区附近)西南通道处报到;领取参赛证件、选手比赛号码布、秩序册、纪念品;并了解检录处、竞赛入口、竞赛场地、领奖处位置。报到时须携带交款凭据、或领队教练身份证。
(九)境外参赛代表队报到:凡交纳综合服务费的境外代表队于2015年7月10日到浙江大酒店(杭州市下城区延安路595号,总机0086-571-85056666、85172925)报到。其它食宿自理的境外代表队到黄龙体育中心体育馆西南通道处报到。
(十)境内各代表队食宿不作统一安排,由运动队自行联系解决。也可选择由大会协助安排住宿,凡要求由大会安排住宿的代表队须提前20天(2015年6月20日24点前)与会务组联系(联系电话:0571-85060351,13605704008,传真:0571-87906288,联系人: 来敏)。并预缴住宿费。凡已委托会务组订房的代表队,如因故提出退房者,均应承担50%的房费损失。
比赛中用餐,由黄龙体育中心协助联系快餐公司提供大赛期间的快餐供应,凡需要订购快餐的代表队,可在报到时直接购买餐券。
(十一)赛前不举行“组委会联席会议”。有关比赛的重要信息,将通过大会官方网站、手机短信(报名时务必填写手机号码)和秩序册中的《参赛须知》予以公布,望参赛代表队和选手随时关注,准时参赛。
(十二)为使报名报项准确无误,竞赛部接到各队报名表后将随时与各队沟通,核对报名表内容。希望各队报名时详细填写联系人姓名、地址、电话、手机、传真、QQ号和电子邮箱等相关信息;也希望将运动员的QQ号、手机号填上,以便使大赛相关信息直接通知选手本人。
(十三)裁判长、裁判员和仲裁于2015年7月7日、8日到杭州市华洋宾馆(杭州市天目山路古荡湾塘苗路1号,电话:0571-85121968)报到,具体见裁判通知单。
(十四)报名材料发往地址和联系方法:
单位:浙江省武术协会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体育场路212号浙江体育局大楼6003室
邮编:310004
电子邮箱:
zjws@188.comzjwushu@126.com
传真:4008892163-300459或0571-87906288
联系人:陶 杰  卜晟玮   陈顺安
电话:0571-85060395 13757114002  18958055575  13675859954
网址:
http://www.zjws.net或http://浙江武术.中国(可进行网上注册报名)
微信订阅号:zjws8888
(十五)报名费、参赛项目费、委托保险费或住宿预付款汇款方式(任选一种):
1、从邮局汇款请按下面地址填写:
地址:杭州体育场路212号体育大楼6005室(邮编:310004)
收款人:浙江省武术协会财会室
2、从银行汇款请按下面地址填写:
单位:浙江省武术协会
开户行:建设银行杭州天水支行
账号:3300 1616 3350 5000 4563
(款汇出后请发短信至手机13675859954核实,联系人:卜晟玮)
十一、国外及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参赛人员经费(附件4)。
本规程中所列各项费用均属中国大陆地区参赛人员的费用。世界各国和港澳台地区结算费用和统计表见附件5-5。
十二、仲裁委员会和裁判员:
(一)仲裁委员会人员组成和职责范围按《仲裁委员会条例》执行。
(二)仲裁委员会人员、总裁判长、副总裁判长、裁判长由大会组委会聘请,裁判员由各参赛队委派或大会组委会确认的裁判志愿者组成。浙江省内裁判员必须参加2015年浙江省传统武术裁判员培训班,取得成绩合格者才能上岗,才能申报裁判志愿者。
十三、本规程未尽事宜将另行通知。
十四、本规程解释权归浙江国际传统武术比赛组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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