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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全国传统武术比赛竞赛规程

2011-04-30
核心提示:  一、竞赛时间和地点  2011年6月16日-18日,在陕西省西安市举行。  二、主办单位  国家体育总局武术运动管理中心、中国...
  
 
  一、竞赛时间和地点
  2011年6月16日-18日,在陕西省西安市举行。
  二、主办单位
  国家体育总局武术运动管理中心、中国武术协会、陕西省体育局。
  三、承办单位
  陕西省武术运动管理中心承办、西安莲湖区人民政府。
  四、参加单位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局、武术中心、武术协会,各行业体协,各武术之乡,武术组织和个人。
  五、竞赛项目
  (一)个人项目
  1、传统拳术。
  拳术类:形意拳、八卦掌、八极拳、通臂拳、劈挂拳、翻子拳、地躺拳、象形拳、查拳、花拳、炮拳、红拳、华拳、少林拳、武当拳、峨眉拳、其它拳术。
  太极拳类:陈式、杨式、吴式、武式、孙式、其它传统太极拳。42式太极拳、陈式、杨式、吴式、武式、孙式太极拳等规定套路均为传统项目。
  南拳类:咏春拳、五祖拳、蔡李佛、虎鹤双行、地术拳、其它南拳。
  2、传统器械
  单器械:刀、剑、棍、枪、朴(大)刀、扇子、匕首、鞭杆、杖、棒、拐、铲、叉、太极剑(含42式太极剑)、太极刀、太极枪、南刀、南棍、其它器械。
  双器械:双刀、双剑(含长穗双剑)、双鞭(含刀加鞭)、双钩、双匕首、双鈅、其它双器械。
  软器械:九节鞭、双节棍、三节棍、流星锤、绳镖、其它软器械。
  (二)对练项目:徒手与徒手、徒手与器械、器械与器械对练。
  (三)集体项目:内容以单项拳种拳术或单项拳种器械为主要体现形式。
  六、参加办法
  (一)每单位可报1-3支参赛队;各计划单列市、行业体协、体育院校、武术之乡、武术馆校限报1支参赛队;每队可报运动员20名(男、女不限),领队、教练、队医各1名。
  (二)每名运动员限报2个单项(拳术、器械各1项)。可兼报对练和集体项目。
  (三)每队限报对练1项。编组限2人或3人,男、女可混合编组,不设年龄组别。
  (四)每队限报集体项目1项。性别、年龄组不限。人数不得少于6人(少于6人时不予编排)。内容以单项拳种拳术或单项拳种器械为主要体现形式。
  七、竞赛办法
  (一)本次比赛为个人项目比赛和集体项目比赛。
  (二)比赛采用2011年中国武术协会印制的《传统武术套路竞赛规则》。
  (三)项目时间
  1、传统拳术、器械不超过2分钟(太极拳类项目除外)。
  2、太极拳不超过4分钟。演练至3分钟时,裁判长鸣哨提示。
  3、太极器械不超过3分钟。演练至2分时,裁判长鸣哨提示。
  4、对练项目不少于40秒。
  5、太极拳和太极器械规定套路减少动作不予扣分。
  6、集体项目不超过4分钟,须配乐(自备CD光盘),音乐伴奏中不能出现说唱等内容,若出现说唱裁判长总扣0.1分。比赛时,由本队教练或领队负责放音乐。
  (四)个人项目年龄分组
  A组:12周岁以下(2000年1月1日之后出生者)
  B组:12周岁至17周岁(1999年12月31日-1994年1月1日)。
  C组:18周岁至39周岁(1993年12月31日-1972年1月1日)。
  D组:40周岁至59周岁(1971年12月31日-1952年1月1日)。
  E组:60周岁和60周岁以上(1952年1月1日之前出生者)。
  八、录取与奖励办法
  (一)按各单项各年龄组别男、女分别设一等奖20%、二等奖30%、三等奖30%。颁发获奖证书和奖牌,其他颁发参赛证书。录取比例均按照实际参赛人数,采取四舍五入的办法。
  (二)对练项目按2人和3人对练分别录取,录取比例和办法同上。
  (三)各单项各组别男、女报名参赛人数在1-2人者,按拳术类、器械类男、女分别编组录取,不设年龄组别,录取比例和办法同上。
  (四)设"武德风尚奖"运动队、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主要依据文明礼仪、参赛人数、参赛项目的数量、比赛成绩以及赛风赛纪等方面进行评选。
  九、报名与报到
  (一)报名
  1、请各参赛队2011年5月20日前务必将报名表和报项表用A4纸打印一式二份,一份邮寄(以到达邮戳为准)至全国传统武术比赛组委会,一份存留本队备份,便于核查。并发送E-mail: chuantongwushu@sina.cnwww.sxwushu@sina.com
  2、报名时,请将运动员本人1寸免冠照片、身份证复印件、责任声明书、人身意外保险单及健康证明一并邮寄至组委会。
  (二)报到
  1、请各队于6月14日到陕西省西安市报到,具体地点见补充通知。
  2、请各队于6月7日之前,务必将抵达西安市的具体日期、车次、人数传真或邮件形式告知组委会,以便接站。
  3、请裁判员于6月14日上午12点之前报到,自带李宁牌武术裁判服装和黑皮鞋。
  十、费用
  (一)各参赛单位费用自理,请于报名时交付组委会。
  (二)食宿费用标准
  A标准:标准间每人每天220元人民币。
  B标准:标准间每人每天180元人民币。
  十一、仲裁委员会和裁判员
  (一)仲裁委员会人员组成和职责范围按《仲裁委员会条例》执行。
  (二)裁判人员由中国武术协会选派,另行通知。
  十二、联系方式
  (一)国家体育总局武术运动管理中心社会部
  联 系 人:冯宏芳、陈曦
  联系电话:010-64912159/010-64912158
  传   真:010-64912159/010-64912158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3号
  邮   编:100029
  电子邮箱:shehuiwushu@126.com
  (二)全国传统武术比赛组委会
  联 系 人:肖关纪、王澄林
  联系电话:029-88583905
  传   真:029-88587000
  通讯地址:西安市丈八东路303号省武术运动管理中心社会部
  邮   编:710065
  电子邮箱:www.sxwushu@sina.com
   十三、其它
  (一)请各代表队领队和教练,于6月15日上午09:00按时参加组委会和教练员、裁判员联席会。具体地点见报到须知。
  (二)请运动员自行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若发生意外事故,责任自负。
  (三)各参赛队报到后,大会医务组将对运动员的身体健康状况进行抽查,如发现问题,取消参赛资格。
  (四)各参赛队报到后,请认真阅读秩序册内容,若发现项目、姓名有异议者,务必于6月14日晚22:00之前,由本人或领队、教练填写申请表并签字递交大会组委会竞赛部(并注明签字人联系电话),经编排记录长审查,若提出申诉内容与原始报名表符合者,予以更改,与原始报名表不符合者,不予更改。
  (五)为保证竞赛编排秩序严谨,参赛人员比赛项目有特殊情况需要更改,必须在6月14日晚22:00点之前,由领队或教练填写申请表并签字后递交大赛竞赛部(并注明签字人联系电话),经同意后,每更换一项交100元人民币。
  (六)运动员须在赛前30分钟参加检录,上场前在检录处等候,3次点名未到,按弃权处理。
  (七)比赛运动员必须穿武术传统形式的服装、武术鞋。服装和器械自备。
  (八)此规程、报名表和规则可在中国武术协会网站下载:www.wushu.com.cn
  十四、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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